如在黄灯亮时能过了停车线,不算违章,不扣分;未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在停车线内等候,否则扣6分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:
(一)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
(二)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;
(三)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。
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,应当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。
交通信号灯亮时,右转弯的车辆可通行,不妨碍被放行车辆、行人通行。
由本规定可以看出,黄灯亮时,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,但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在停车线内停车等候,因此,机动车闯黄灯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。